调控取得初步成效? 房市主导者应该有自省精神
房价迎着调控政策逆势上涨不仅是诸多统计数据证明了的,也是公众深切感受得到的,是不可争辩的事实。然而,有关部门却意外地抛出了一份成绩单:
房地产市场调控取得初步成效。一是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总体平稳。二是住房供应结构调整有了好的开端。据建设部信息系统数据,在全国40个重点城市批准预售商品住房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面积所占比重由2006年上半年的19.18%提高到今年上半年的24.31%。三是住房价格总体平稳。2003年以来,随着各项调控政策措施的落实,全国房价总体上趋于平稳,绝大多数城市住房价格涨幅较低,长江三角洲地区一些城市房价一度稳中趋降。
这份乐观的总结是值得商榷的。房市调控有没有达到预期效果首先要看两个方面:一是高房价是否回调、趋稳。二是住房供应结构是否符合调控要求。但恰恰是在这两点上,调控远未到位。不顾实际情况的盲目乐观只会陷入自欺欺人的误区,从而,把今后的房市调控引向歧途。
以住房供应结构为例。第二次房市调控政策出台时中央明确要求:“自2006年6月1日起,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紧挨着这句话后面还有一句重要的表述:“过去已审批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应根据要求进行套型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