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重大疾病致家庭生活困难者可提公积金
“公积金知识问答”栏目开设以来,记者收到了不少老百姓的疑问,而在这些问题中除了关于提取、贷款流程的咨询之外,聚焦“民生”成为了老百姓的“热点话题”。昨日,记者从收集到的问题中筛选出具有代表性的“两大民生”问题,请成都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进行释疑,让老百姓心里有数。
提取范围更宽了
张先生:我老伴现在得了重大疾病,能不能提取公积金呢?
答:凡是属于界定的9种重大疾病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在以前的实际工作中,偶尔会遇到这类因失业长期未就业或者患重大疾病等原因,而造成生活困难的情况;在这个时候,对职工来说生活已成为他最大的问题,如果按照发生住房消费后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既不合情,也不合理。”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因此,为解决职工的生活困难,保证职工的正常生活,适当放宽了提取条件,把这部分生活困难的职工也纳入提取范围。
据了解,依据成都市总工会《关于印发〈成都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标准化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确定了职工配偶或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包括:恶性肿瘤、肾功能衰竭、肾移植后抗排斥治疗、慢性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帕金森氏症、红斑狼疮、肝硬化、精神分裂症等9种疾病,而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可提取额度增加了
李小姐:我是今年2月份购房,那多久我才能提取公积金呢?
答:明年的2月份就能提取公积金了。按照去年10月1日实行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其取消了每年6月30日的结息限制,如果是以前,李小姐可能要等到第二年的6月30日结息之后才能提取公积金,但现在,只要满了12个月之后,也就是说到明年的2月份就能提取。
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提取办法取消了职工只能提取上一年度住房公积金结息金额的限制,即取消了每年6月30日的“结息”限制。办法规定,职工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应在发放住房贷款次年对应月份或之后月份申请提取,以后提取申请应间隔12个月以上申请提取一次。“其实这样一来,实际上是增加了职工公积金的可提取额度。”该负责人如是说道。
举例来说,如果你是今年2月份购房,那么到明年的2月份就可以提取公积金了,不用再等到6月30日结息以后。这也意味着,过去必须等6月30日之后才能提取上一年度公积金,新办法出台后,则在一年之中的任何时候都可凭还贷明细来提取公积金。这也避免了过去每到7、8、9月就会出现提取高峰期拥挤不堪的情况,给职工提取公积金提供了更大的方便。
但需要注意的是,在此次提取了公积金之后,下一次的提取时间必须间隔12个月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