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限购面积申购两经适房 符合在区房管局办理
昨日,记者从市房管局获悉,我市分别位于三环路内琉璃立交桥附近和龙潭寺三环路外侧的两个经济适用房项目——皇经嘉苑、东方丽苑,正在接受市民申购。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凡2006年度和2007年度已通过预登记的家庭,均可持相关材料,按照规定的申购程序,到居住地所在的区房管局进行正式申购。
3750套房源正在接受申购
记者昨日了解到,皇经嘉苑位于成都市区东南方向,三环路内琉璃立交桥附近,公交3、31、46、77、91、330等线路可方便到达,周边有东区医院、皇经幼儿园、育才小学等成熟配套设施。项目共占地约35.89亩,由5栋12—27层电梯公寓组成,总户数达1576户,总建筑面积130854平方米,绿地率30%;而东方丽苑位于成都市区东北方向,龙潭寺三环路外侧,公交531、222、20等线路可到达。“北湖”风景区与之毗邻,周边生活配套齐全。项目共占地约51亩,由7栋29层电梯公寓组成,总户数达2174户,总建筑面积181601平方米,绿地率35%。
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两个项目共有3750套房供符合条件市民进行选择和入住。
申购前请看清限购面积
对于经济适用房的申购,昨日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再次进行了说明。“经济适用房是保障低收入家庭居有其所的保障型住房”。据介绍,我市五城区内的居民,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即可申购经济适用房: 家庭年收入40000元以下( 含40000元); 家庭成员中拥有两个(含两个)以上五城区正式户口,其中申请人必须取得本市五城区正式户口三年或三年以上;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包括已购政策性住房);在产权人自愿的情况下可将原有自有产权住房交由市住房储备中心计价回购。
而对于申购面积,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按照规定, 二人户限购58平方米,三人户限购72平方米,四人户限购90平方米。“如果是电梯公寓可上浮10平方米。”负责人如是说道。
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也可申购
而更令来我市务工的农村劳动者高兴的是,今年,我市将这类人群也纳入了经济适用房住房保障范畴。按照相关规定,凡户籍属于我市农村,现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城镇务工的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符合条件的均可按规定申购面向社会发售的经济适用住房。
据了解,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申购经济适用房需具备以下条件:家庭年收入符合当地经济适用住房规定的标准。其中在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含高新区,以下简称五城区)内,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年收入为4万元以下;在其他区(市)县申购的,应当符合当地规定的标准;户籍属于成都市行政区域;家庭成员拥有两个(含两个)以上,其中主申请人在务工所在地的城镇,连续缴纳综合社会保险或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两年以上(含两年);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城镇无城市自有产权住房(包括“新居工程”的安置房)。
据悉,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所申购的经济适用房,其产权性质和上市交易等管理,按照经济适用住房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且要住满3年后方可上市交易且只能在一地享受一次政府提供的政策性优惠住房。
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
第一步:申购者持相关材料提出申请,填写《成都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申请人带身份证、户籍簿[含成员卡、登记卡]、房产证明、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婚姻证明、低保证、残疾证、失业证等相关证明原件、留复印件两份给街道办事处。)
第二步:区房管局收到申请后,进行初审并公示,公示期为15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区房管局签署审查意见。
第三步:市住保中心复核,对符合条件者发放准购证。申购者持初审意见和相关资料,到市住房保障中心申请复核。市住房保障中心复核后对符合条件者,发放《成都市个人购买经济适用房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回购原房申购者办理回购的相关手续。将原有住房交政府回购的申购者,持区房产管理局的审查意见和相关资料,到市住房储备中心办理相关回购手续,填写《自愿出售原有住房申请表》。
第四步:选房。申购者凭《成都市个人购买经济适用房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在限定的期限内选购面向社会发售的经济适用住房。《成都市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在规定的期限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