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餐饮服务许可证发放 明确标识不可经营范围
6月10日,市卫生监督所向吉野家快餐二里庄店等16家餐饮企业颁发了首批餐饮服务许可证。依据本月1日开始施行的食品安全法,我国将用“餐饮服务许可证”取代沿用了几十年的“食品卫生许可证”。
在餐饮服务许可证上,许可范围一项有了明显变化,过去填写的是“可以经营”项目,现在是“不能经营”项目。例如呷哺呷哺北京第70分店的许可范围就明确写着,“不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产品”。
据了解,餐饮服务经营者在今年6月1日前已经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的,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仍然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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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6月1日开始施行的食品安全法,我国将于6月1日起正式启用餐饮服务许可证,取代已沿用了几十年的食品卫生许可证。
今年2月底正式出台的食品安全法确立了我国的食品安全分段监管体制,卫生、农业、质检、工商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各司其职,分别负责对食品生产环节、食品流通环节和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管。根据这部法律,自6月1日起,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取代卫生监督部门,对餐饮服务环节进行监管,并用餐饮服务许可证取代食品卫生许可证。
为做好换发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近期专门下发通知,要求自6月1日起,对餐饮服务经营者申请新发、变更、延续、补发许可证的,各级餐饮服务监管部门应当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
同时明确,餐饮服务经营者在2009年6月1日前已经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的,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按有关规定换发餐饮服务许可证。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指出,餐饮服务许可按餐饮服务经营者的业态和规模实施分类管理。各级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要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和本地餐饮服务监管的有关规定,依法加强本辖区餐饮服务许可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式样、内容印制和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做到餐饮服务许可工作有序开展、依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