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显示,3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环比下降0.5%,同比上涨1.4%;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PPI)环比下降0.1%,同比下降4.6%。其中,居住价格同比上涨0.6%。
3月份,食品价格同比上涨2.3%,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79个百分点。非食品价格同比上涨0.9%。其中,衣着、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居住价格分别上涨3.0%、1.6%、1.6%、1.2%和0.6%;交通和通信、烟酒及用品价格分别下降1.5%和0.5%。
国家统计局城市司高级统计师余秋梅表示,3月份CPI环比下降主要是受春节后价格回调的影响。一是节后居民对部分鲜活食品需求减少,价格下降。二是气候条件转好,鲜菜价格下降较多。三是务工人员陆续返城,部分服务价格出现回调。四是长假过后出行人数明显减少,飞机票和旅游价格回落。
余秋梅表示,尽管3月份CPI环比有所下降,但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仍有所上涨。3月份CPI同比上涨1.4%,涨幅与上月相同,部分分类指数同比涨幅较高,杂志、家庭服务、鲜果、飞机票和蛋价格同比分别上涨15.4%、9.1%、6.7%、6.4%和5.6%。